因使用需求调整,原2024年1月15日和2024年8月12日发的公告作废,现重新公告如下:
一、预算金额:人民币98万元
二、拟购设备用途:可暂时缓解由骨关节炎、关节炎、关节损伤、韧带及软组织损伤造成的关节和软组织疼痛。
三、拟购设备主要要求:
1、至少可实现镇痛、消炎、消肿、促进组织再生等。
2、配备高分辨率彩色触摸显示屏和触屏操作专用笔,具备触屏式人机交互中文用户界面,软件内置治疗方案。
3、采用双通道、双治疗头设计,可实现双治疗头同时独立工作,具备手柄式、固定式激光治疗单元,且手柄式、固定式激光单元双通道可同时独立工作。
4、至少包括800nm与900 nm(误差±5%)两个激光波长,双波长可同步锁定。
5、激光输出功率:25W-75W,有效作用深度≥5cm,作用区域直径范围≥5cm。
6、至少具备连续波、频率波、脉冲波等激光发射模式。
7、具备激光发射警示灯和激光释放紧急停止按钮
8、内置锂离子聚合物可充电电池。
9、配备专用护目镜。
★10、设备的有效使用年限≥6年。
四、拟购设备每套主要配置:
1、主机1台
2、手柄式激光治疗头1个
3、固定式激光治疗头(含支臂)1个
4、专用推车1台
5、触摸屏操作笔1个
6、激光安全护目镜2副
7、激光警示标签、标牌1个
8、便携包1个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公告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请根据医疗设备推荐书(见附件)要求,递交《医疗设备推荐书》******(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简称,文件格式:word版本且不能超过100M)。
2、报名截止时间: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八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前,不按公告时间报名视为无效。
3、以上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如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名。
4、如在公告期结束前报名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填报完整的推荐书,可能视为未响应而无效报名。
******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
6、以上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医疗设备科0757-******。
附件:医疗设备推荐书(点此下载)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