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审批歙县深渡至霞坑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歙县深渡至霞坑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深渡镇、昌溪乡、霞坑镇三个乡镇,起点位于霞坑镇霞坑村委会西南侧S347与X413交叉口,终点位于深渡镇定潭村。项目路线全长约13.465km,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 K23+400-K24+500 路段(长度1.10km)为改道新建段,其余路段(长度12.365km)均为利用现状老路拓宽。项目全线无隧道,改造桥梁6座,设置涵洞54座。项目总用地面积16.9968hm2,其中永久占地
15.5728hm2, 临时占地1.424hm2,占地类型有耕地、园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等。项目总投资15905.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3393.44 万元,计划2025年11月开工, 2027年4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6.996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2,渣土防护率
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 21%。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安排。
(五)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5974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达到规定标准的,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项目统一代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