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
招标项目编号:I************G001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银行投资80.00%,自筹及其他资金2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7348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3.54平方公里,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73.4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包含商业)建筑面积约54.06万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建筑面积约1.81万平方米,教育建筑面积约4.60万平方米,产业和配套建筑面积约13.01万平方米;为实现新建片区双碳目标,同步新建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能源站,利用污水源和空气源热泵对新建片区73.48万平米供热;新建公交首末站、社会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28.74万平方米。新建桂江路(群芳路-岷江北路)、赵沽里大街(岷江北路-海欣路)、上江北路(赵沽里支道-赵沽里大街)、上江北路(赵沽里大街-靖江北路)、上江北路(金钟河大街-赵沽里支道)、岷江北路(金钟河大街-赵沽里支道)、岷江北路(赵沽里支道-赵沽里大街)、岷江北路(赵沽里大街-靖江北路)、赵沽里支道(桂江路-岷江北路)、赵沽里支道(岷江北路-上江北路)、靖江北路(岷江北路-上江北路)、靖江北路(上江北路-善江路)、靖江北路(善江路-海欣路)、善江路(赵沽里大街-靖江北路)、红波路(金钟河大街-增光东道)、增光东道(红波路-增光东道)、增光东道(金钟河大街-增光东道)17条市政道路及其配套工程,同步新建区域内规划生态绿地占地面积约51548平方米。补齐区域内46个小区(建筑面积约282万平方米)的各类设施短板;完善提升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至金钟河大街、北至外环东路、东至昆仑路、南至北塘排水河(河北区和东丽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7号地块(02-15)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招标范围: 本项******居安防系统、门禁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紧急报警系统、室内综合布线、UPS系统、周界防范系统、智能化机房配置系统、室外管网系统、光纤入户配套工程、有线电视系统、车库CO浓度检测系统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投资额644.880431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6月01日 至 2027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24日17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道静,周可璋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东丽区赵沽里大街中建八局金钟7号地项目经理部
邮政编码:300000,300000
联系人:冀晓苗,杨洪飞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新涛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A座西侧3层
邮政编码:300392
项目负责人:孙禄
电话:******-6031
传真:******-6031
日期:2026年04月1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冀晓苗,杨洪飞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东丽区赵沽里大街中建八局金钟7号地项目经理部
******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王立旺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